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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普法:关于取保候审,这些知识你要知道

作者:中山刑事律师时间:2020-12-18 21:14:08

  律师普法:关于取保候审,这些知识你要知道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法上的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责令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侦查、审判,以获取释放或者免予拘留、逮捕。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般对罪行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对其人身自由又需要作一定约束限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采用。

  二、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三、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哪几种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候审不误。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论取保候审是由哪个机关决定的,对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都由公安机关来认定。公安机关认为应对保证人罚款的,也由公安机关作出决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不能对保证人罚款。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采取保证金保证的,保证金的数额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既要考虑其犯罪的性质、情节等案件因素,也不能忽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对于确定较小数额保证金就能起到保证作用的,就不应再要求更高的保证金数额。保证金的收 取和保管,则统一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负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

  四、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有哪些义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五、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法律规定,保证人会承担什么责任?

  被保证人有违反法律规定规定的行为,保证上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在取保候审期间,对案件的侦查是否中断?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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