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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刑事律师解答:只要是聚众斗殴行为,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作者:中山刑事律师时间:2020-12-18 22:37:38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只要是聚众斗殴行为,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刑吗?

  中山刑事律师解答:聚众斗殴并不都是要判刑的,聚众斗殴构成刑事犯罪才会判刑,如果不构成犯罪的,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所谓 聚众,是指首要分子通过组织、策划、指挥、纠集特定或不特定的多数人同一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

  所谓 斗殴,是指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聚众斗殴要求多人参与,但不要求斗殴双方人数都必须是 3 人以上,一方 3 人即符合要求,当然了一方 1 人,另一方 2 人的就不宜认定为聚众斗殴。另外,聚众斗殴不以使用器械为必要,徒手斗殴的也可以成立本罪,但会影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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